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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3-02-14 17:28:01  发布人:zzrsc  浏览量:1011

各学院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3〕10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苏教师〔2022〕5号),现将我校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,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,在教育理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,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。

(二)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,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,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。高等职业学校人选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注重产教融合、教研结合,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(包括实训、实习等实践课程)不少于180学时/学年,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天/学年。

(三)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

(四)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、省“333工程”一层次培养对象、已获得教学名师者、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

二、申报名额

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进行申报,共遴选支持300名省级教学名师。我校可申报推荐1名。

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省教学名师申报候选人1-2名,综合部门兼职教师向业务归口的二级学院申报。学校集中遴选评审后报省教育厅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遴选范围、条件和推荐工作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、师德关和质量关,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“一票否决”,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(一)书面材料。

1.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(附件1,一式1份,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
2.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(附件2,一式7份,A4正反打印,用于校内评审);申报人推荐表中填报的获奖、教改项目、论文论著、主编教材、教学工作情况等信息,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,并到教务处、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(申报推荐表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人签字、并加盖职能部门公章)。申报人思想政治、师德表现情况及学生评价情况由二级学院填写(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
3.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(可提供复印件,1份),主要包括:①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、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;②学生评价情况、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、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;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、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、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、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;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、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(论文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论文内容,论著复印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和主要章节);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;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。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(标注页码),单独装订成一册。

(二)电子材料。

申报人汇总表、申报人推荐表,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(图像和声音要清晰,板书和PPT结合,教学和互动结合,常见视频格式),有关附件材料(按目录顺序)。以上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
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、推荐人选所有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23年2月28日前统一报送校人事处办公室(南校区图文信息楼406室)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(3043942825@qq.com)。联系人:郑佩佩;联系电话:89966211。

 

 

附件:

1.《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》

2.《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》

3.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
 

 

 

 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2023年2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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