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依据
《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二、认定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凡申请认定校“双师型”教师,需向所在学院提交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;综合部门、职能处室的兼职教师向所兼课的学院提交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(二)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组织材料验核,材料验核无误后报学校人事处。
(三)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以及专家认定,认定结果合格的,在学校网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颁发相应证书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、完成“双师型”教师申请申报工作,验核并提交相关材料。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纸质档一并提交人事处,电子档发至jsy220cn@126.com, 联系电话:89966211。
(二)6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认定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,完成认定工作后进行为期一周公示。
(三)7月15日前,结束本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
四、有关要求
开展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是加强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,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
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有序实施,严格按照《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盐幼专校〔2020〕 46 号)文件要求开展组织申报,保证认定质量,做到宁缺毋滥。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规范申报程序,做到阳光操作,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,切实把我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细做好。
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20年6月4日
附件1: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